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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攻略 | 开诊所新规集齐了,拿这篇文章可以直接开诊所!


未来,医生开诊所,看的是技术和实力,其他都后退……


2009年以来,国家各部门相继下发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的文件。直到今天,“社会办医”依旧是医改关注的重中之重。我们可以发现,随着新一轮医改的不断推进,“社会办医”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口号了,而是在实实在在的落实。


在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多项具有实用价值的文件给予政策性指导,在地方层面,各地都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更加个性化的实施方案。诊所,作为社会办医的重要载体,从一开始就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诊所改革不断深化,诊所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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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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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在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形成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诊所,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并且《意见》还做出了具体的诊所试点安排。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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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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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化诊所准入程序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举办诊所的,报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2

调整诊所基本标准


诊所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各试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诊所基本标准》,对申请备案的诊所进行审核,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诊所基本标准》。


特别说明:在本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诊所”获取《诊所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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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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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


根据《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2

从审核硬件到转变为审核医师能力


《意见》指出,诊所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各试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诊所基本标准》,对申请备案的诊所进行审核,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诊所基本标准》。


3

对医师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


《意见》明确,全职在诊所执业的医师申报高级职称时,按照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实行单独分组,定向评审,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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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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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鼓励医师开办诊所


《意见》提出,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要按照多点执业有关要求,与主要执业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其在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任务量、服务质量和薪酬绩效分配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能够完成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


2

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意见》提出,各试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过程中,可以根据诊所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在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3

鼓励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不同专科医师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专科医师联合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4

鼓励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意见》明确,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通过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5

鼓励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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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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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诊所要建立信息系统


《意见》提出,诊所要建立信息系统记录诊疗信息,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将诊疗信息上传至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依托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监管,实现实时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纳入医保定点诊所的监督管理,对虚构医疗服务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应当终止医保协议。鼓励试点城市创新思路,将诊所开办状况作为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探索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


2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意见》明确,诊所要严格依法执业,医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任职资格,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规章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和医院感染管理,严格落实诊疗与护理规范和指南,合理使用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要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要建立电子病历系统,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做好就诊患者登记,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上传诊疗信息。鼓励诊所或医务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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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一家诊所的必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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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一家诊所前期要准备的工作有以下四点:


1

选址


——选择与当时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相匹配的地址。不管是筹建医院还是诊所首先都需选择选址。以选址周边覆盖之人群为诊所主体病患来源。需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环境、政府政策的影响。


2

备案


——熟悉环保备案流程。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制度,申请相对应的诊所牌照。


3

证明


——工商登记与银行资信证明的流程。办理工商登记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租好场地之后办理工商登记,拿到营业执照用时最少是一个月;第二个是事先在要设立的诊所区域内注册好一家公司,待租赁诊所场地之后仅作地址工商变更,拿到营业执照大约2个星期。银行资信证明一般需要1个月到2个月时间。


4

设计


——筹办人对诊所设置的这些设计要求必须非常熟悉。在卫生局的手册上都有明确规定诊所必备的科室、辅助检查科室、面积规定等一系列设计要求。


前期筹建工作都准备妥当之后,诊所需要对自己的定位、定价、服务以及运营的模式都要十分的明确。


  • 诊所定位:比如是常见病还是专科,要十分明确。

  • 诊民定价:诊所的价格应该合理,需要对周围的医疗单位都进行调查才能定下合适的价格。

  • 诊所服务:许多“网红诊所”之所以得到人们的喜爱是因为诊所的服务亲民、所以民众看病也放心。

  • 诊所模式:诊所一般都是商业模式。可以以基层全科诊所作为流量入口,以稍微低一点的价格做大流量,形成稳定客源。在此基础上可推出更多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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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诊所的硬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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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诊所的要求高低还是当地政府的准入政策。一般私人诊所开业条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所在地户籍的,可以在城市(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申请开办私人诊所。


在2017年11月份,深圳就出台发布了《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就提出:不是医生也可以开诊所、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要求、诊所开设的科“放宽”到4个等放宽政策。虽然是试行,但是可以说是给基层诊所增量提质极大的支持。


  • 不是医生也可以开诊所:投资者可以没有执业资格证书,但诊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或规则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 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要求:除了对注册流动资金没强制要求,但是诊所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及诊所必须必备条件雷申报运营,否则不能通过审批。

  • 诊所开设的科“放宽”到4个:根据《标准》规定,诊所诊疗科目可设置1至4个,在科目设置上,更具有弹性。以往,在国家《诊所基本标准》规定诊所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而达到5个或者5个以上诊疗科目,则属于“门诊部”概念。


但在实际运营中,你必须持有这些服务科目的资质项目,比如妇科或儿科或牙科诊所,虽然你可以从事针灸、推拿、按摩、拔罐等中医及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但必须持有有关部门给您颁发的这些医疗服务项目资格证书。否则,注册证书没有这些项目你却在从事这些医疗康复服务,则属于违规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国家卫健委,筑医台资讯精编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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